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  |  秦皇岛市政府

抚宁区人民政府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预公开

秦皇岛市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骊洋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16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决策预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抚发改发﹝2023﹞3号  索引号:fnqswj/1676516109837/1676858479239/ref

骊洋水务有限公司及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和政府三届五次、十五次常务会议精神,为了促进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在履行成本调查、价格听证、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的基础上,经政府三届二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骊洋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来水销售价格

自来水综合水价由基本水价和污水处理费构成。

(一)基本水价

居民、非居民、特种行业基本水价分别为3.40元/立方米5.78元/立方米28.90元/立方米

(二)污水处理费

居民生活用水、非居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的污水处理费现行标准分别为1.00元/立方米1.45元/立方米5.00元/立方米

(三)综合水价

居民生活用水、非居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的综合水价分别为4.40元/立方米7.23/立方米33.90/立方米

二、同步实施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

(一)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政策,每户家庭年用水量120立方米(含)以内为第一阶梯、120-180立方米(含)之间为第二阶梯、180立方米以上为第三阶梯,其基本水价按11.5:3的比例分级递增第一至第三阶梯综合水价分别为4.40元/立方米6.10/立方米11.20/立方米

(二)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超定额水量按照20%(含20%)以内、20%-40%(含40%)、40%以上三个档次,分别按定额的1.5倍、2倍、3倍征收。

三、其他有关规定

(一)城市低保户特困人员生活用水基本水价为1.50元/立方米,免交污水处理费,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为1.50元/立方米;第二、三阶梯综合水价与普通居民水价相同,分别为6.10/立方米11.20元/立方米

)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生活用水综合水价执行第一阶梯水价。

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基本水价在第一阶梯基本水价的基础上加价10%。

)自来水价格分类严格按照河北省发改委、住建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发改价调规2022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31日用水量起执行。

 

附件:骊洋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一览表

 

 

秦皇岛市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

 

骊洋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一览表

单位:元/立方米

类别

居民用水

非居用水

特种行业用水

普通居民用户

低保户及特困人员

合表用户

普通非居用户

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

基本水价

3.40

1.50

3.40

5.78

3.74

28.90

污水处理费

1.00

免收

1.00

1.45

1.45

5.00

综合水价

第一阶梯

4.40

1.50

4.40

7.23

5.19

33.90

第二阶梯

6.10

6.10

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第三阶梯

11.20

11.20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