骊洋水务有限公司及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区政府三届五次、十五次常务会议精神,为了促进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在履行成本调查、价格听证、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的基础上,经区政府三届二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骊洋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来水销售价格
我区自来水综合水价由基本水价和污水处理费构成。
(一)基本水价
居民、非居民、特种行业基本水价分别为3.40元/立方米、5.78元/立方米、28.90元/立方米。
(二)污水处理费
居民生活用水、非居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的污水处理费现行标准分别为1.00元/立方米、1.45元/立方米、5.00元/立方米。
(三)综合水价
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的综合水价分别为4.40元/立方米、7.23元/立方米、33.90元/立方米。
二、同步实施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
(一)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政策,每户家庭年用水量120立方米(含)以内为第一阶梯、120-180立方米(含)之间为第二阶梯、180立方米以上为第三阶梯,其基本水价按1:1.5:3的比例分级递增。第一至第三阶梯综合水价分别为4.40元/立方米、6.10元/立方米、11.20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超定额水量按照20%(含20%)以内、20%-40%(含40%)、40%以上三个档次,分别按定额的1.5倍、2倍、3倍征收。
三、其他有关规定
(一)城市低保户及特困人员生活用水基本水价为1.50元/立方米,免交污水处理费,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为1.50元/立方米;第二、三阶梯综合水价与普通居民水价相同,分别为6.10元/立方米、11.20元/立方米。
(二)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生活用水综合水价执行第一阶梯水价。
(三)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基本水价在第一阶梯基本水价的基础上加价10%。
(四)自来水价格分类严格按照河北省发改委、住建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发改价调规〔2022〕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执行的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3月1日用水量起执行。
附件:骊洋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一览表
秦皇岛市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
骊洋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一览表
单位:元/立方米
类别 | 居民用水 | 非居用水 | 特种行业用水 | ||||
普通居民用户 | 低保户及特困人员 | 合表用户 | 普通非居用户 | 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 | |||
基本水价 | 3.40 | 1.50 | 3.40 | 5.78 | 3.74 | 28.90 | |
污水处理费 | 1.00 | 免收 | 1.00 | 1.45 | 1.45 | 5.00 | |
综合水价 | 第一阶梯 | 4.40 | 1.50 | 4.40 | 7.23 | 5.19 | 33.90 |
第二阶梯 | 6.10 | 6.10 | 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
第三阶梯 | 11.20 | 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