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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8-01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减税降费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索引号:fnqczj/1698131208202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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