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
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及辐射带动
农户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为继续做好我区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了各乡镇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及辐射带动农户的类型和数量,制定了遴选条件和程序,请按要求认真做好上报工作。
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从生产实践经验丰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种养殖水平较高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中选取。
二、辐射带动农户
辐射带动农户依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选取,由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负责选取自身能够带动的5个普通农户。
三、遴选程序
按照自愿原则,由乡镇按分配名额择优选定。
四、享有的权利
(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1.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2.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
3.对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享有一定的补贴;
4.对技术指导员工作及农事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辐射带动农户
1.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2.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
3.对技术指导员工作及农事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履行的义务
(一)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机具。辐射带动周边5个以上农户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
六、上报时间
务必于7月5日下班前将附表3、4纸质版盖章报至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站(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孙振东
邮箱:fnnm2013@126.com 电话:7810660
附件: 1.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分配表
2.2024年辐射带动农户分配表
3. 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信息登记表
4.2024年辐射带动农户信息登记表
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日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