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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及辐射带动农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02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索引号:fnqnmscj/1761201938510

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

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及辐射带动

农户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为继续做好我区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了各乡镇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及辐射带动农户的类型和数量,制定了遴选条件和程序,请按要求认真做好上报工作。

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从生产实践经验丰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种养殖水平较高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中选取。

二、辐射带动农户

辐射带动农户依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选取,由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负责选取自身能够带动的5个普通农户。

  三、遴选程序

  按照自愿原则,由乡镇按分配名额择优选定。

四、享有的权利

(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1.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2.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

  3.对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享有一定的补贴;

4.对技术指导员工作及农事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辐射带动农户

1.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2.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

3.对技术指导员工作及农事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履行的义务

  (一)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机具。辐射带动周边5个以上农户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

六、上报时间

务必于7月5日下班前将附表3、4纸质版盖章报至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站(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孙振东 

邮箱:fnnm2013@126.com  电话:7810660

附件: 1.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分配表

2.2024年辐射带动农户分配表

3. 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信息登记表

4.2024年辐射带动农户信息登记表

 

 

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1、2、3、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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