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抚宁区2025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各乡镇、局属相关股站、相关企业负责人: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5】5号文件精神,我区承担了“2025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为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打造一批收储、加工、利用标准化基地,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的模式,现向全区遴选一批秸秆收储、加工、利用企业。遴选办法:由企业自愿申报、乡镇推荐、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欢迎各申报主体积极申请,乡镇认真组织落实并推荐申报,于2025年7月15日前将申报表报送区农业农村局702室。
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8日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