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秦抚市监罚送告〔2025〕CD-1号
秦皇岛耀富防水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等17户:
本局于2025年10月17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建议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你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秦抚市监罚告〔2025〕CD-0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是:吊销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秦抚市监罚告〔2025〕CD-0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 冀政
函〔1997〕46号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娄海英、白志兴 联系电话: 0335-6073315
联系地址: 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曹东庄分局
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
抚宁区2025年吊销名单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